私隱政策與保安

立橋證券有限公司 (“立橋證券”)之個人資料私隱政策

客戶於提供任何個人資料給立橋證券前,請詳閱下列要點。

客戶在申請開立戶口、延續戶口及建立或延續信貸便利或要求立橋證券提供金融投資服務及 / 或其他服務時,須要不時向立橋證券提供資料。

若客戶未能向立橋證券提供有關資料,可能會導致立橋證券無法為閣下開立或延續戶口、或建立或延續信貸便利、或提供金融投資服務或其他服務。
           
在客戶與立橋證券的正常業務往來過程中,立橋證券亦有機會收集客戶的資料。            

客戶透過電子途徑 (如電郵或互聯網或話音錄音系統) 提供資料給立橋證券並不是絕對安全可靠。 若閣下透過電子途徑將資料傳送給立橋證券,或立橋證券根據閣下要求而透過電子途徑將資料傳送給客戶時出現任何錯漏而令閣下蒙受損失,立橋證券概不負責。因此,客戶在利用電子媒介傳送個人資料時應倍加留意。

除特別聲明外,立橋證券不會收集可以識別到訪本網站者身分的任何資料。惟立橋證券會記錄到訪本網站者的瀏覽資料,但有關記錄只顯示你電子郵件地址中地域名稱伺服器地址之部份,以及你曾瀏覽的網頁。立橋證券會將到訪本網站的總人次及根據地域名稱伺服器地址劃分的到訪者類別等資料,編制網址使用情況的一般統計資料。

客戶的資料可能會 (無論在香港或香港以外) 用於下列用途:

i. 為客戶提供服務及信貸便利設施之日常運作;
ii. 作信貸檢查;
iii. 協助其他機構作信貸查察;
iv. 確保客戶的信用維持良好;
v. 為客戶設計金融服務或有關產品;
vi. 推廣金融服務或有關產品;
vii. 確定立橋證券對客戶或客戶對立橋證券的債務;
viii. 根據立橋證券須遵守的法律及 / 或監管要求或法庭命令作出披露;及
ix. 與上述任何項目有關的其他用途。

如何存儲信息:

a. 立橋證券會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收集客戶的個人信息存儲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並依法對這些信息進行嚴格保密。如部分情形下需要向境外機構傳輸境內收集的相關客戶個人信息,立會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相關監管部門的規定執行,並通過簽訂協議、現場核查等有效措施,要求境外機構爲所獲得的您的個人信息保密。
b. 立橋證券僅爲實現目的所必需的最短時間保留客戶的個人信息。但在下列情况下,立橋證券有可能因需符合法律要求,更改個人信息的存儲時間:
i. 遵守適用的法律法規等有關規定;
ii. 遵守法院判决、裁定或其他法律程序的規定;
iii. 遵守相關政府機關或法定授權組織的要求;
iv. 執行相關服務協議或本政策、維護社會公共利益,爲保護立橋證券的客戶、立橋證券或其關聯公司、其他用戶或雇員的人身財産安全或其他合法權益所合理必需的用途。

使用資料作直接促銷:

立橋證券擬使用及 / 或轉送客戶的資料給立橋證券的任何聯繫公司作直接促銷,而立橋證券須為此目的取得客戶同意 (其包括客戶不反對之表示)。因此,務請閣下注意:

a. 立橋證券不時持有的閣下的姓名、聯絡詳情、產品及服務投資組合信息、交易模式及行為、財務背景及統計資料可由立橋證券用於直接促銷;
b. 以下服務、產品及標的類別可作推廣:
i. 證券、商品、投資及相關服務和產品;
ii. 有關上文第 (b) (i) 款所述促銷標的類別的獎賞、年資獎勵或優惠計劃;及
iii. 為慈善及 / 或非牟利目的而作出之捐款及資助;
c. 若客戶不願意立橋證券使用及/或轉送個人資料作直接促銷,客戶可行使其不同意此安排的權利。立橋證券會把客戶的相關資料保密,但立橋證券可能會把該等資料提供給以下人士 (無論在香港或香港以外):
i. 任何代理人、承辦商或向立橋證券提供與立橋證券的業務運作有關的行政、電訊、電腦、金融投資、執行交易服務或現金、證券及 / 或合約結算或交收服務或其他服務的第三者服務供應人;
ii. 任何對立橋證券有保密責任的人,包括對立橋證券有保密資料承諾的與立橋證券屬同一集團的公司;
iii. 任何與客戶已有或建議有交易往來的金融機構或交易商;
iv. 任何信貸資料服務機構及於欠帳時給予收數公司;
v. 任何立橋證券的實在或建議受讓人、或參與人、或附屬參與人、或立橋證券對客戶權利的受讓人;
vi. 在立橋證券必須符合任何司法管轄區的有關法律、法庭指令或監管條例或規則的要求下:任何交易所、實體、代理人、監管或政府機構。通常在此情況下,立橋證券因須要保密而不能通知客戶、或在徵求客戶的同意後才向上述人士披露有關資料。

在符合《個人資料 (私隱) 條例 (第486章)》(「私隱條例」) 之條款情況下,任何個人有權:

i. 查核立橋證券是否持有他的資料及查閱有關的資料;
ii. 要求立橋證券更正與該人士有關而不準確的資料;
iii. 查悉立橋證券對處理資料的政策與實務及立橋證券所持有的個人資料的種類。

任何關於資料查閱或資料更正,或關於資料政策及實務或資料種類等要求,可聯絡:

資料保護主任
立橋證券有限公司            
香港上環干諾道中 168-200 號信德中心招商局大廈 11 樓 13-15 室
傳真 : (852)-3150 7668
電話 : (852)-3150 7888

根據條例規定,立橋證券有權就處理任何資料查閱的要求收取合理費用。
立橋證券除對客戶有保密責任外,無論於收集、紀錄維護及使用客戶之個人資料時,立橋證券在任何時間亦會恪守私隱政策原則及「私隱條例」之條文及精神。
立橋證券可對本私隱政策不時作出修改、修訂或補充。            

*   如英文文本與中文譯本文義有歧異,概以英文本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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